電控所碩士班113學年度預備研究生錄取生注意事項
 

電控所碩士班113學年度預備研究生錄取生注意事項

1.
請於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校選課加退選截止前,選定本所主要組別之教師為指導教授,簽訂並繳交「指導教授協議書」

2.錄取生請於大四第12學期選修本所「論文研討」及「學位論文研究」。如欲選修112-1之前述兩門課程,請於6/30繳交網路選課加退選處理表(表單內的授課教師欄位一律免簽)至所辦(EE726)溫小姐處。

3.錄取生於大學時修習且未計入畢業學分之課程,可於入學113學年度開學後2周內向所辦提出學分抵免申請。

4.錄取生必須報名113學年度「碩士班甄試入學」且通過後,方正式取得本所碩士班研究生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