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.09.09
電控所115學年度新生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暨大學部逕博獎學金申請公告,申請截止時間: 9/23中午12點

本所為鼓勵 115 學年度新生及大學部逕博生來本所就讀,特設立相關獎學金。各項獎學金之詳細辦法與申請表請見下方附件,摘要重點如下:

📌 重點摘要

  • 申請對象:僅限 115 學年度入學之新生(含碩士班逕讀、甄試、考試入學新生,博士班甄試、考試入學新生,以及大學部逕修讀博士學位學生,舊生請勿投遞)。

  • 共同限制:受獎學生不得領有其他獎學金,且須符合本校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規定(發給學業成績優異或研究工作表現優良者,在職生除外)。

  • 發放金額:兩項獎學金皆為每名每月最高 25,000 元(需由指導教授提撥 10,000 元配合款)。

  • 發放期限:上學期自 9 月至 1 月底;下學期自 2 月至 8 月底(最多 12 個月)。

  • 繳交方式以上獎學金請於申請期限內繳至電控所辦溫小姐處。

📋 獎學金詳細辦法

項目一:電控工程研究所鼓勵優秀學生入學獎學金(不得領有其他獎學金)

  1. 申請對象:本所 115 學年度入學之碩士班(逕讀、甄試、考試入學)及博士班(甄試、考試入學)新生。

  2. 審查與名額

    • 由課程與學生事務委員會評定逕讀、甄試、考試入學各項前 2 名(若有放棄可依序遞補),再由本所經費與空間委員會核定最多 2 名。

    • 碩士生逕讀博士獎學金:上、下學期申請者每名每月最高領 25,000 元。

    • 博一甄試及考試入學獎學金:每名每月最高領 25,000 元。

    • 經費分攤:每名獎學金須由指導教授支付 10,000 元配合款後,再由本所支付剩餘獎學金。實際發放期限視在學期間為限。

  3. 發放期間:上學期自九月起發給,至翌年一月底止;下學期自二月起發給,至八月底止,最多十二個月。經費來源視本所管理費、T212學生公費獎助學金或本所經費調整。

  4. 終止與追回條款:受獎學生如有下列情事,本所有權終止資格並追回已發放之獎學金:

    • 休學、退學、轉所或變更學籍、喪失學生身分。

    • 領取逕讀博士獎學金者,於兩年內轉讀碩士。

    • 行為不檢或經本所認定重大違失。

    • 經查有偽造或不實情事者(除撤銷資格、追繳獎學金外,並依情節追究法律責任)。

項目二:電控工程研究所鼓勵大學部逕博獎學金

  1. 申請限制

    • 每一位指導教授每年限申請 1 名大學部逕博生。

    • 受獎學生不得領有其他獎學金。

  2. 獎學金與經費

    • 每月發放金額由指導教授支付 10,000 元、所方管理費支付 15,000 元配合款。名額由經費與空間委員會視經費核定。

    • 實際發放期限視在學期間為限。

    • 博二續領條件:獲此獎學金學生,博二時若能以前一年發表「點數 2 點以上之一篇國際期刊」且為「第一作者」,可繼續再領一年相同金額之獎學金。

  3. 發放期間:上學期自九月起發給,至翌年一月底止;下學期自二月起發給,至八月底止,最多十二個月。經費來源視本所管理費、T212學生公費獎助學金或本所經費調整。